Workflow
瀛通通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瀛通通讯瀛通通讯(SZ:002861)2023-10-26 19:24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根据上述第三条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