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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安奈儿安奈儿(SZ:002875)2024-10-07 15: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8] - 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卖出[11]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3]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且尚在承诺期内股份不得转让[15] 交易规范 - 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7]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7] 减持规定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9] - 董监高应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9]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9] - 董监高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或监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22] - 董监高违反制度买卖股票,董事会或监事会视情节处分[22]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情节严重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