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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中设股份中设股份(SZ:002883)2024-04-22 19:0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董事会批准[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开展[7] 报酬决定 - 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