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6] 战略委员会工作流程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8]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0] 战略委员会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