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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铭普光磁铭普光磁(SZ:002902)2023-12-28 20:3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职责与政策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7]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