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铭普光磁:融资管理制度
铭普光磁铭普光磁(SZ:002902)2024-04-29 11:54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融资审批规则 - 单笔融资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对象累计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下,由总裁或董事长审批[9] - 单笔融资金额超10%但在50%以下,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单笔融资金额超50%,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9] - 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对象累计融资金额超10%但在50%以下,超10%部分的融资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对象累计融资金额超50%,超50%部分的融资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11] 融资合同管理 - 公司融资经批准后,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外签署融资合同[13] - 订立的融资合同应在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公司财务中心登记备案[18] 资金获取与使用 - 公司应按融资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取得相关资产,货币性资产按实有数额入账,非货币性资产合理确定价值并处理[15] -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确保按批准用途使用[23] - 相关部门应细化工作进度并定期向董事会和财务中心报告[16] 资金使用监督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检查[16] 项目变更处理 - 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新投资项目,董事会需审慎分析[16] 融资成本与支付 - 财务中心应按融资合同计算融资成本并与债权人核对[18] - 公司支付融资利息、股息等需履行审批手续[19] - 公司委托代理机构支付债券利息或股利应清点核对清单并取得凭据[19] - 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偿付需合理确定价值并报授权部门批准[19] 偿付问题处理 - 财务中心办理融资偿付发现不符应拒绝支付并报告[19] - 财务中心应保持足够现金流确保偿还到期债务,预计不能归还应制定应急方案[20]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