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集泰股份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022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有关议案。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6、202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2023 年 3 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