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20996-23 号 致: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延长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