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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欣氟材中欣氟材(SZ:002915)2023-12-13 19:11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