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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欣氟材中欣氟材(SZ:002915)2023-12-13 19:1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