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1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5]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委员会职责与权力 - 拟定全行薪酬方案、制度及架构等[8]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1] - 有权要求高管提供履职资料[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4]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