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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嘉美包装嘉美包装(SZ:002969)2023-12-28 19:1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