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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980华盛昌(002980)2023-09-15 18:31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聘任袁剑敏先生为总经理,聘任 车海霞女士、胡建云先生、黄春红女士、伍惠珍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刘海 琴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任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我们审阅了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职务的 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或禁止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本次聘任的高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欢女士已 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提名、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做出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