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或"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