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 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时间、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