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