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12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8万元[8]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9058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78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蔡祖明认购29510400股,持股比例32.58%[12] - 杭州纤品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7650000股,持股比例19.49%[13] - 蔡水埼认购12211200股,持股比例13.48%[13] - 王茶英认购9158400股,持股比例10.11%[13] - 上海筑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8820000股,持股比例9.74%[13] - 上海源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8533350股,持股比例9.42%[13] 股份转让与质押 - 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诉讼[25]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相关方同意[35][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49]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5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监人数乘积[5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4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1] - 股东大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46]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提名推荐[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54]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向监事会提名[54] - 股东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简历[5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3] - 董事会应在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6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3]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2] 董事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6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经董事会审议后执行[7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74]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6]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77]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1]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1] -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现金分配,当年盈利至少分红一次[93][9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94]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等情形[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十天通知[99]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通知,不同通知方式送达日期有规定[102]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中国证券报》等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05][10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有多项职权[10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09] - 公司修改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113]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有重大表决权影响的股东[115] -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117]
祖名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