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5%或≥利润总额5%[5]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内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6][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9] 机构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12]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5%或≥利润总额5%[5]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评价期内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6][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9] 机构评价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