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基本信息 - 拟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00万元[6][55] -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8] -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1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3] - 不提供担保[19] 转股相关信息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0]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22] - 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等情况使股份变化,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25]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9]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不足一股的余额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32] 赎回与回售信息 - 到期赎回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赎回价格协商确定[34] - 有条件赎回情形一是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情形二是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35][36] - 有条件回售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回售[39] - 附加回售若募集资金运用实施情况与承诺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有一次回售权利[41] 发行对象与方式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43][44] - 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数量发行前协商确定,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由主承销商包销[45] 资金用途与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拟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项目总投资4,086,538.00万元[55]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专项账户[56]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59] -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5][56][57][58][60][62][65][66] - 发行方案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进行审议[60][62][64][66]
中国广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