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陆药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4-01-12 18:5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