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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北陆药业北陆药业(SZ:300016)2024-01-12 18:5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 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北陆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简称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 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