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修订稿)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 激励对象包括特定股东及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22]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8]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决策程序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要求[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40] 限售时间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年[26]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7]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