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7]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每个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9]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评价审计费用报价[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 选聘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资料保存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3] 改聘情况 - 公司出现五种情况时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5]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提供陈述便利[1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需披露相关情况[15] - 拟改聘事务所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5] - 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不再选聘 - 事务所存在四种严重行为时,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18] 信息安全 - 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13] 主动终止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