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前述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 作。同时,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