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长 1 人。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 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