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 酬方案。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如下有关 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