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工作是负责公 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并且至少一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