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 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或"发行人")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安诺其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增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4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4,098,36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44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999,99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