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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安诺其安诺其(SZ:300067)2024-02-08 15:51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 他法律以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公司监事担任,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