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投资评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至少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