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军)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军) 本人作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晓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毕业,中级 经济师,2019年至今担任华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0 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