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即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经具备推荐资格的推荐人推荐,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永亮、 袁斐、李振业、朱文杰、黄宇军、王子豪等 6 人。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 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