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迪思") 与武汉巨量星图科技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服务费用提供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满足天津迪思日常经营 的需要,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司静波、凌永平、江萍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永亮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袁斐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聘任朱文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