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受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或"上市公司"或"公 司")委托,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或"评 估机构")担任长信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出 具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2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评估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出具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芜湖长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核 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核查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的含义。在本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