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信、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 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7次,列席股东大会共3次,均亲自出席。本人在召开会议 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 情况,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对全部 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