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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保力新保力新(SZ:300116)2024-07-12 19:22

上市与退市 - 公司于2010年8月获批发行2000万人民币普通股,9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2024年7月5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将转变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退市公司[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按章程收购股份,部分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材料[5] - 股东滥用权利致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担责[6] 股东大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7]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8]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董事任职资格 - 特定犯罪判刑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14] - 担任破产清算等特定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日期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5]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17]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等情况[20]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21][2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6]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议案交股东大会表决[27]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并论证说明[28]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31] 章程修订审议 - 本次章程修订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