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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锐奇股份锐奇股份(SZ:300126)2024-04-19 21:4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收益[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1] - 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1]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2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及证代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2] - 现任董监高及证代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监高及证代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董监高需申报身份信息及亲属持公司股份数[30] 交易规定 - 买卖本公司股票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14] - 拟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5] - 减持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告[15]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通知公司披露进展[16]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024年4月18日实施[28][29] - 问询人交易需向董事会确认情况[32] - 董事会对买卖问询函回复有同意或不同意两种情况[37] - 发生交易事项需向深交所办理申报手续[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