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7][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 工作要求 - 每季度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7]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细则规定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