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薪酬政策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6]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