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 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或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也不存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 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生 产经营所需,并且均符合公司预告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范围和定价原则。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不存在违 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