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确定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