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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清环保永清环保(SZ:300187)2023-08-28 21:3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