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决策审议规定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专门会议与述职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问题[25]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履职受阻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监管报告[31]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科德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