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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公司章程
佳士科技佳士科技(SZ:300193)2024-07-08 18: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3日核准发行5550万股普通股,3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3598667元,股份总数为493598667股[7][18] - 徐爱平、潘磊等为公司主要出资人,分别有不同出资比例[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1][43] - 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流程[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要求[50]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1][5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部分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62][6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表决[65]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表决,可实行累积投票制[6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4] - 特定犯罪或责任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73] - 董事会负责一定限额投资等事项,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83][84][85]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和时间有规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89][91] 总裁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有权决定一定限额项目等[93][95] 监事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3年,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101][104]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08][109] - 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转增限制[109][110]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0]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1]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有界定标准[111] - 分红预案需经董事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需提前通知[119][120]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信息披露媒体[125] - 公司合并等情况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7][128]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需特定表决通过[131]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31][132] - 控股股东有定义,章程部分术语含数规定[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