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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棵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ST有棵树ST有棵树(SZ:300209)2024-03-07 16:0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 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 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