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3年8月25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52,500股上市流通,总股本由303,359,723股增至303,412,223股[1] - 2023年12月4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495,000股上市流通,总股本由303,412,223股增至303,907,223股[2] - 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359,723元,拟变更为人民币303,907,223元[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90.7223万元[4]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0,390.7223万股[4] - 《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修订后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修订后股东大会通知增加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等内容[4] - 《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修订后股东大会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且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间隔规定[5] - 《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修订后普通决议通过事项中“发行公司债券”表述有变化[6] -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修订后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增加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重组等[6] 股东相关规定 - 特定提案须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且经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资金往来需关注[9] 董事与监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0]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10] 董事任期与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1] - 董事会将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2] 投资与分红规定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2]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3] - 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时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13] - 公司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分红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13] - 公司董事会结合多方面情况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4] -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详细论证说明原因[15]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5]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征询监事会意见,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召开股东大会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当年定期报告披露相关情况[15] 其他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除部分条款外其余内容不变,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16] - 《公司章程》修订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6]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6] -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当年定期报告披露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16] - 若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16] - 备查文件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1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8]
亿通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