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运: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经过商议,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就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 实,发表相关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2023 年半年度能够认真执行有关规定,1)未发生且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 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 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 2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