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T金运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28 号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提 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关 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 行为: 一、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及披露与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你公司子公司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玩偶一号)于 2020 年 9 月与关联方北京广顺惠佳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顺惠佳)签订《加盟玩偶一号属下 IP 小站无人零售经营协议》,约定广顺惠佳将其 220 台智能无 人零售设备交由玩偶一号运营,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1 2023 年 9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玩偶一号与 广顺惠佳 2021 年代运营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 388.78 万元。 你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直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才予以披露。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