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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金城医药金城医药(SZ:300233)2024-03-28 18:37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 -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应在发出通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将文件报送深交所备案[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2]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提议等[5] - 按规则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书面提议并载明相关事项[1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全体董事[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列明董事、监事候选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的工作情况[3]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列候选人和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的关联关系[3]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3]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决策,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超3000万元且占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7]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7] 担保与资助 - 除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8]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下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可免适用上述两款规定[8] - 公司对外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披露[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下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需书面载明相关事项[10] - 表决票在董事会表决前后分发与收回[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不计入有表决权法定人数[11] - 董事会召集人需审查交易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需披露并提示关联董事回避[11] - 关联董事应在会前或表决前披露关联关系并主动回避表决[11] - 董事可提请审查其他董事是否为关联董事,认定后召集人应披露并提示回避[11] - 关联董事未披露并参与表决,其表决无效,相关决议可被撤销[11]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多种情形的董事[11][12] - 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传真表决,由参会董事签字[12] -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可通讯表决,会后补签[12] - 通讯表决议案需明确方式,表决方式由董事会秘书决定[12] - 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董事需在收到会议记录后三日内签名并送达公司[1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可对公司经营行为等定期分析评估并监督[15] - 监事会可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5] - 监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报告过去一年工作[15] -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前应征集提案并征求意见[16] - 书面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16] 其他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