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应急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处理突发事件[3] 突发事件类型 - 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4] 应急领导小组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任副组长[10] - 分为决策、执行、咨询、运营和信息调查整理五个系统[10] 预警预防 - 各部门、子公司及分公司责任人是第一负责人[17] - 责任人向分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汇报预警信息[17] 预案制定与信息披露 - 需制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8] - 董事会秘书判断预警信息是否披露并报告[20] 事件处置 - 应急领导小组控制事态并启动预案[22] - 不同类型事件有相应处置措施[22] - 环境类事件组织专项小组了解市场[25] - 信息类事件组织人员研讨分析[26] - 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27] 后续处理 - 处理后调查总结,评估效果[27]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意见并上报执行[27] - 及时报送监管部门,不得迟报[28] 应急保障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30] 结束与奖惩 - 结束后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33] - 对突出贡献者表彰奖励[35] - 对失职渎职者处分赔偿,犯罪移送司法[37]